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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之路的终点

2013-8-22 11:20| 发布者: 管律师| 查看: 1462| 评论: 0

摘要: 老尹是本月10号和我电话联系的,电话那头,一口的鄂东口音,一上来就是不住的赞扬,说是从报上看到我为刘汉黄案辩护成功,辛苦了,他要代表农民工感谢云云,电话这头,我却愈听愈紧张,不知道肯定之后又会是怎样的信 ...
老尹是本月10号和我电话联系的,电话那头,一口的鄂东口音,一上来就是不住的赞扬,说是从报上看到我为刘汉黄案辩护成功,辛苦了,他要代表农民工感谢云云,电话这头,我却愈听愈紧张,不知道肯定之后又会是怎样的信息。
    果然,赞扬过后,老尹说到他自己的事情了:2005年3月,在东莞长安的一家电镀厂上班的他被检查出职业病,经地方职业病防治医院检测,证实是三氯乙烯中毒,在该院治疗后,病情似有好转,但后来某次医生在用药时把他当试验品注射了过量的激素,导致全身肤发发白化,落下终身残疾。在与工厂就工伤赔偿的交涉中,他通过广州日报的报导慕名委托了一名广州的律师,该律师经过努力,代其与厂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一次性赔偿23万元,签约后即行支付,直接到银行将赔偿款存入尹的帐户。但在银行存款时,厂方先让尹写下收到23万元的收条,后只存了11.5万,然后厂方三人强行从尹身上抢去尹所写收条,连同剩余的赔偿款逃逸。尹当即报警,但接警人员说厂方只抢了收条而非现金,此事不属治安案件,建议尹走诉讼途径。尹后来是向东莞市法院告了,但一审二审均驳回尹的全部诉请。他向高院申诉,高院的裁定应该快下来了。尹又说在广州中院刚开过庭,想请我帮他和主审法官说说话,等等。
    那天我正好在车上,声音嘈杂,也就未能全部听清老尹的叙述,不过,从仅有的信息中,我却给震住了,居然有这样的事!我说老尹你先别急,我一下也回复不了你,我们需要当面谈过才好作出判断。或者等高院的裁定下来之后看情况再决定。
    但老尹当天并未过来找我,第二天,老尹来电,高院的裁定收到了,维持二审判决。老尹没着了。一再央求我帮他忙。我说,这两天时间安排不过来,周五我们见个面。
    但周五老尹也没过来。却又一次来电希望我能帮他跟广州中院的某法官打电话交涉,要求公正处理。我说老尹我现在啥材料也没见过,啥情况也不了解,我怎么能打这个电话打过去了谁会理我呢?
    于是今天,周六,老尹过来了,从东莞长安到见面的地点,两个小时的路程,他走了近五个小时,见到他时,他背着一只小号的编织袋。走近看时,心里立即发紧:全身泛白,连眼睫毛都是白的,而手臂等处的皮肤却到处布着黑斑。一看就是极不正常的甚至可以说恐怖的外观。
    老尹带来的材料足有半尺厚,而且显然因为装得仓促而分外零乱,有他自己写的上访材料,有十多份判决包括东莞的广州的一审的二审的申诉的,有卫生行政部门的受访处理回执,其中赫然还有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的回复,回复的主要内容就是:你的情况建议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反映。
    老尹不肯落座,激动地四处翻检着那堆发黄沾油而且多数起皱的材料,同时又不停地向我叙述着事情的来龙去脉,于是在他前后并不顺理的叙述中,我慢慢地理出了一桩骇人听闻的维权案例……
老尹慕名聘请的工伤维权律师经过与厂方的反复交涉,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此时,老尹的案例已由一些媒体报道,负责报道的记者并表示,如果本案走诉讼途径,该媒体将继续报道。但代理律师表示争取和解。2005年5月30日老尹与厂方达成和解,当事双方及各自代理律师一同签署了和解协议。当天厂方安排三人与老尹及其代理律师一同前往银行。在银行里,老尹根据代理律师的指示写好收到23万元的收条,并放在自己口袋里。代理律师又替老尹填写了银行帐户开户申请表,所留联系电话即为代理律师手机,由老尹在申请人处签名,随后又让老让照着誊写一份交营业员,开好户,厂方人员将11.5万元交银行营业员存入老尹帐户。随后,厂方人员三人合力从老尹身上抢去那张23万元的收条并带着剩余未存的钱逃走,老尹没有手机,便到银行门外的电话亭报警,警察不来。老尹又与代理律师商量,律师称已录音,并当场播放,确实已录下老尹被抢一节经过,代理律师说不怕不怕,咱们有录音嘛。老尹索要录音,律师说这样,你给我五千元代理费,再给我做一面锦旗,我就把录音拷给你,你给一百元拷贝费就行了,并保证必要时出面作证。老尹当然万分感激,如约送去锦旗及五千元钱,但律师收下锦旗及钱后,拒绝给出录音,又要老尹再给一万元,老尹感到不对劲,拒绝再付钱。
随后老尹向东莞市人民法院起诉厂方出尔反尔不依约支付赔偿,并申请法院调取银行监控录像,但法院未予调取,并判决驳回老尹诉请,老尹上诉,二审维持原判。最令老尹愤懑不解的是,代理律师竟然对法庭宣称老尹是自愿只要11.5万元赔偿其中5千元是其自愿给的律师费,其初实为免费代理,所以写23万元的收条也是自愿配合厂方,并称老尹见到厂方拿出23万元后即表示“不再相信任何人”包括他律师,银行开户存款全由老尹自行办理,收条也由他自愿交付厂方,锦旗也是自愿做送,还称自始至终均对律师非常感激等。
老尹气懵了。他不相信自己的代理律师会这样,何况自己是通过报纸的报道专门委托的,那报道又说代理律师是很负责的。而更让老尹气愤的,是当地信访部门及社保部门的工作人员,红口白牙,无中生有,竟然说他老尹自愿同意最多12万元的赔偿,并对该两部门工作人员尽心调解表示十二分的感激。
但老尹咽不下这口气,又向广州市律师协会投诉,律协调查后回复,称代理律师不存在老尹所说的情形。不过,在正式的书面回复之外,一位上了年纪的工作人员建议老尹起诉代理律师。老尹于是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起诉代理律师,不过,一审同样是驳回老尹诉请,代理律师也提起反诉,反诉也被驳回。老尹不服,上诉,这一拖就到了今天,二审开庭刚过,老尹从报上看到了刘汉黄案的报道,又是“慕名”找到了我。
而在起诉代理律师之前,老尹认为职业病防治院的医生存在医疗过错,将该院也告上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但一、二审均驳回,二审中老尹更发现主审法院当庭承诺会依法调查,几天后却径行判决,关键事实并未核实。老尹差点没气过去。法官也是说一套做一套,他的冤情还如何翻案?
我使劲地摩挲着老尹的案卷材料,想发作,却最终无语。老尹还在絮絮叨叨地诉说着他的苦情,我很奇怪他似乎并不特别暴怒,他还在等着劝着我去帮他出面,跟广州中院的法官交涉。我苦笑着告诉他:老尹,事到如今,我恐怕有心无力……
老尹却并不意外,仍只是求着。我忽然间有些愤怒了,也不知这愤怒是对谁,我很大声地对老尹说:你别说了!
然后我告诉老尹:继续向检察机关反映,争取抗诉,尤其是争取法院调查关键证据。但坦率地说,希望渺茫。
老尹认真地听着记着。我忽然问他:老尹,如果最终法律途径你走不通怎么办?有思想准备吗?
老尹很认真地想了会儿,然后说:那我就找代理律师,他有家有口,我孤身一个,原来还有女朋友,这几年早飞了,找工作没哪个单位敢要我,之前赔偿也快用光了,我还能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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