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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新规—逐步取消异地就医时定点医疗机构盖章手续

2016-5-18 18:28| 发布者: YeathJeany| 查看: 5312| 评论: 0

摘要: 2016年5月1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44号)。该意见旨在简化相关手续和程序。其中有三大亮点因其事关广大职业病工伤患者的切身利益,值得广 ...

2016年5月1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该意见旨在简化相关手续和程序。其中有三大亮点因其事关广大职业病工伤患者的切身利益,值得广大职业病工伤患者重点关注:一、逐步取消异地就医时定点医疗机构盖章手续。目前,各省在异地就医方面需要参保人在结算时,在住院的定点医疗机构盖章,然后回到参保地才能给办理报销,从实质上讲,这个环节意义不大,反而增加参保人员的麻烦;二、对非本地户籍人员按规定申请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不要求申请人提供在原籍或其他地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证明。这样规定减轻了参保人来回往返的负担,且选择在异地(非原籍)参保,本身就是参保人员的权利与自由,有助于充分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三、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016年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这条规定如果最终落实,相当于社保卡可以异地使用,符合转院规定的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时可以直接结算报销,就不用再返回社保缴纳地报销,最终有望实现全国社会保障一卡通。

附:《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

链接地址:http://www.mohrss.gov.cn/gkml/xxgk/201605/t20160513_2399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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