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346|职业病相关公报入库案例79:无固定收入的超龄务工人员可按相应行业标准诉求误工费 本案案号: 入库编号:2025-07-2-374-001 案例编号:5.1.79 OCA79 【案件简介】 【律师说法】 本案又是一宗超龄务工人员诉求误工费引发的纠纷。上一篇以案说法5.1.78 OCA78中《以案说法345|职业病相关公报入库案例78:超龄务工人员可诉求误工费》,笔者已就超龄务工人员诉求误工费应否支持作了相应评析。本篇以案说法,笔者将侧重于超龄务工人员诉求误工费的具体计算标准进行提示。 本案中,患者年逾七旬,平时通过送货获得收入。除了送货单存根、送货记账本及司法鉴定报告等证据外,受公开的裁判文书信息所限,无法得知当事人及本案更多信息。 但本案最终采信了案涉患者的证据及主张,认定其受伤前有实际从事送货工作并获得相应收入,而具体的误工费计算标准则采按当地相关运输业年平均收入标准,从而支持了其大部分误工费诉求。 与上一入库案例5.1.78 OCA78相比,时隔两年,最高人民法院再次将同类案件入库,不仅再次明确超龄务工人员可诉求误工费,在当事患者无法提供固定收入相应证据时,综合现有证据采按相应行业平均改标准支持误工费,可谓更进一步,值得点赞。(2026/1/4 15:59) 【收官】“职业病法律”公众号全部推文汇总(501-1000) 职业病问答65|用人单位注销后,职业病病人还能被认定工伤吗? 管仕武|关于《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与《职业病防治法》冲突的审查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