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的最后一天,和小易一起去江门办事,又一次遭遇了奇怪的江门司法。 小易和三名工友在新会中集集装箱有限公司工作期间,患上了职业病,三例白血病一例哮喘。小易并非新会中集首例职业病,但倔强的小易却通过不断地交涉与信访,拉开了新会中集职业病员工维权序幕,也正是经由小易的这一努力争取,多位新会中集员工被陆续诊断为职业病。但小易自己的维权路却步履艰难,遭到新会中集的百般刁难,不仅在小易发病后拖延近两年才送诊,直接导致小易工伤待遇计赔薪资标准较其发病前正常工作工资下降五成多,而且在赔偿问题上也一拖再拖。 2011年10月,小易与另三位工友一起,向新会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新会中集就其职业病工伤补偿与人身损害赔偿一并支付。11月5日新会劳仲委立案,12月13日开庭,四个人的案件却分派到三位仲裁员手中,硬是分成四个半天才开完。这还不算,此后至春节,多次联系仲裁员,裁决结果始终未出。至2月底,我和尚留新会的一位当事工友老张十余次电话催促,仲裁员们始终都是:快了,下周应该可以出结果了。 2月29日,在久等未获裁决结果后,我和小易决定直接去法院立案。上午11点,我们和老张三人一道赶到新会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了解了基本案情后,称:仲裁是必经程序,没有裁决,我们无法受理。 我说:你们新会法院能依法办事吗? 人说:怎么叫不依法办事呢? 我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明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裁决的,劳动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人说:有这样的规定吗? 我便掏出随身携带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文本,指着第二十九条,说:你自己看吧。 人于是替劳动仲裁委说,可能他们案子多,忙不过来,你们就再等一等嘛。 我说:法官,人家仲裁委有的是人,四个人的案件分三个仲裁员用四个半天开庭,每个案件最多两小时就开完了,他们很忙吗?我实在看不出来。而且从立案到现在已经快四个月了,春节前后,我们可以理解,没去催他,但过完年了再催,每次答复都是下周出结果,有那么多下周么? 人于是又说要向劳动仲裁委核实一下。半晌出来,人说:仲裁那边说结果出来了啊。 嗬!巧了,我们一来法院立案,他仲裁结果就出来了。 我又问,四个人的裁决都出来了吗? 人说:呃,出来了有两个人的吧……剩下的下周应该可以出来。 小易说,对不起法官,我们从深圳来,不可能因为仲裁那边的违法逾期裁决再来一趟,成本受不起,法律有明文规定的,你们法院受理没有什么问题呀。 人说:你们实在是要立案,我们收下材料也可以,不过我告诉你,我们法院有7天的审查期,以便决定是否立案。你们看着办吧。 三个人气鼓鼓地从法院出来,小易说:咱还是玩不过政府。呵呵。 然后,还是回法院交了材料,人又说:七天之内,如果裁决没出来,我们可以立案,如果裁决出来了,你们需要再来办一下手续,补交材料。 凭什么呀,仲裁委逾期裁决还要当事人恭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