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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十年之痛

2015-5-18 21:42| 发布者: 管律师| 查看: 854| 评论: 0

摘要: 律师的十年之痛 ——写在4·26从业十周年之际 每年的4月26日,总会让我倍生感慨。 十年前的这一天,我从大亚湾核电站辞职,开始进入律师行业,没有向导,也没有后方,有的,是接踵而来的三件人生大事:无薪实习,初 ...

律师的十年之痛

——写在4·26从业十周年之际

每年的426日,总会让我倍生感慨。

十年前的这一天,我从大亚湾核电站辞职,开始进入律师行业,没有向导,也没有后方,有的,是接踵而来的三件人生大事:无薪实习,初为人父,成为房奴。之前多年所得微薄积蓄很快就被掏空,债务就象一座大山,压得人喘不气来。

而比债务更让人紧张的,是实习的茫然,因为是跟着大学同学挂靠实习,没有业务指导,也没有实务锻炼,除了自己找些纯帮忙的业务边学边干,然后,就只剩下看书自学。我的律师生涯,就这样忐忑上路?

幸运的是,我有一位特别能干的妻子,要强的爱人,在儿子刚满月没几天,就开始返回教师岗位,并且同时又兼着一份协会秘书的活。与此同时,她还需要时常面对因为债务而产生的无休止的家庭矛盾,但她依然扛过来了,并且还相携着我,跌跌撞撞地捱过了艰难的实习和最初的律师执业光景。

两年前,我写了一篇《律师的七年之痒》,以记录我执业七年的感想,那个时候,我刚刚确立了专业方向,虽然经济状况并未见有如何明显地改善,但毕竟经过几年的摸爬滚打,已经积累了相当的业务经验,并且幸运地在职业病法律这一当时尚不为同行所关注的生僻领域打开了突破口,专业的广阔前景,和职业的社会成就,让年近不惑的我,每天象打了鸡血针一样干劲十足,理论上的灵感也有如泉涌,大量的专业文章喷礡而出。应该说,那个时候的我,渐入佳境。七年之痒,不过是应着一些家庭肥皂剧的噱头套用而来的一个说法,即使“痒”,也是带着舒展的愉悦,而基本没有什么不适。

然而近期,我却时常感受着诸多的痛楚。

膝伤,恐怕要成为我终身的痛了。去年初,在一位“马友”的鼓噪下,我也野心勃勃地开始“冲马”,每天晨炼,五公里,七公里,十公里,都还好,直到有一天,一气跑了十五公里,膝部开始稍有不适,但尚无大碍,于是一周之后,直接冲击“半马”(二十公里),跑完,膝盖就坏了,并且再也恢复不了,惶恐之下,向好友求助、咨询,这才知道,膝部软骨基本没有自我修复功能,这就意味着,我将终身告别热爱的长跑了。

——这个教训实在太惨痛,倘使先前稍作了解,无论如何也不至于出现这样的结局,但世上没有后悔药。

长跑习惯的被迫改变,于我最大的影响,是写作习惯的同步改变。之前无论工作多累,每天晨跑之后,头脑就非常清醒,写作起来也非常兴奋。而自从不再长跑,写作的兴趣眼看着日渐减退,有时灵感顶着头皮了,但组织起文字来依然缺乏临门一脚的迫切和兴奋。是以一年多来,我的业余写作基本停顿。

紧随而至的恶果,是颈椎病变。实际上,因为长期超时伏案,我的颈肩早就在闹意见了,但因为坚持晨跑,颈椎至少还没有明着罢工,我甚至从来就没意识到自己还会有颈椎病。长跑停了没几个月,右胳膊开始抬不起来了,针灸,理疗后,症状稍有缓解,但隔不了一段时间,又故疾重犯,直到今年初,一位中医朋友检查后告诉我,胳膊的症状正是颈椎突出所至,这才意识到我的脖子早就在抗议了。而等到我缓过神来,颈椎病变导致的睡眠不佳、脑力下降等等伴生症状都已影随而至,烦不胜防。

与身体的这些病痛相比,业务上的瓶颈之缚,更让人束手无策。膝伤无法跑步,我至少还可找其他运动替代,比如健身,比如游泳,特别是游泳,效果并不比长跑差,只不过在心理上感觉终究不如长跑便捷而已,但毕竟还有得选择。

然而职业瓶颈之限束,短时间内竟然无解。

事情还得从职业病说起。

经过连续三年的探索思考,我对职业病法律的理解已经越过了表层的认知把握,有关职业病防治与保障的制度障碍,大致也都有了了解,从帮助职业病人依法维权的角度,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伤待遇的获取、尤其是民事赔偿的主张,也基本上能够自如应付。问题是,代理一个两个职业病人维权案件是一回事,想要把职业病法律制度建设作为专业主攻方向则又是一回事。后者不仅要求掌握基本的相关法律制度知识,还需要有对整个职业病法律制度的深刻认识,并且在理论上需要有持续深入地发掘,在实务中还得系统总结,与此同时,并且先此而应解决的,则是执业律师最基本也是最关键的问题:生存。

作为一名希望维护职业病患者从而维护一般劳动者权益的职业病专业律师,早期也许可以从其他业务中获得一定的收入来弥补职业病业务收入的不足,中期则大致可以依靠个案代理维持收支平衡,但此时业务量的相对饱和与稳定性的极度欠缺却是如影随形的,而后期职业病专业律师则进退两难:继续发展,收入严重依赖个案,个案太多则挤占过多精力,并且,个案的不确定性又迫使社会律师成天为案源开拓劳神费力,如此一来,则根本抽不出时间进行有深度的理论探索与总结。

我知道自己目前就正处于这种专业上的十字路口,并且这种进退两难的尴尬还将持续到不知到什么时候。

何去何从,是目前横在我执业道路上的关卡。职业病法律制度建设,国内至今关注的律师并不多,个案代理则不乏年轻律师加入,并且,相信随着时间推移这种趋势应该还会进一步增长,所以,指望个案尤其是代理患者的个案收入来维系这一专业律师的发展,恐怕并不现实。但要脱开个案代理只做理论研究,那就干脆改行得了,而且,我始终认为脱离一线实践的单纯理论研究对职业病法律这一主要着眼于弱势群体的制度建设实在贡献有限。

惶惑中,我尝试过另谋出路,但专业的重建岂是举手之劳,势必更大地影响职业病法律领域的深耕;郁闷时,我甚至动念放弃,有一次,我在自己创建的QQ群“职业病法律交流群”中表达了将成为某大型企业的代理律师去处理职业病个案,结果,群友哗然,而事实上,那个企业的所谓代理压根就不存在。

十年之痛,不期而至,我却并未准备好。幸运的是,去年十月转入新设的华商龙岗所,当年实习也正是这家所的总部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同事打趣:绕了一大圈,又绕回来了。新所的团队建设氛围极强,同事也一直在帮助我探索业务转型。只是短期内,这种转型的阵痛恐怕还将持续。

三年前,职业病法律维权与建设,与刑事辩护业务一道,成为我执业生涯的一次关键选择,而最终我选择了前者,决定这次选择的,是职业病法律领域的相对冷僻与职业病人维权需求的绝对紧迫,但对这种选择的持续长度,事实上我从一开始就并不乐观,但既然已经选择,在尽可能的承受范围内,坚守是惟一的结论。

今天适逢母亲节,这一篇周年应景文字,一拖再拖,从上月初动念,到今晨方才完成,而持续已近满月的状态低迷,能否就此告一段落,希望是吧。且不管他。感谢母亲送我进入法门,感谢妻子助我在律师道路上跋涉至今。再长的阵痛,总会有终止的那一天,再难的职业发展,也总会有守得云开日见时的光明。

祝福敬献给天下所有的母亲!(2015/5/9凌晨四点)


法治华邦,人文天下。

没有信仰的支撑与指引,越完美的法律制度,就越意味着反动。没有人文关怀的法律信仰,越精致的法律程序,就越意味着腐朽。

                                                                      ——管铁流律师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位于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福路荣超英隆大厦A12层,联系电话:0755-897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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