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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检察院:否定职业病人民事赔偿请求权?No!

2013-9-26 21:07| 发布者: 管律师| 查看: 1611| 评论: 0

摘要: 2013年9月26日,正在四川老家办事的广东新会中集集装箱有限公司职业哮喘患者袁永正,接到了本村村支书代收的一封快递。看到快递信封上发件人栏内“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字样,袁永正直犯嘀咕,犹豫了半天不敢拆封。最 ...
       2013年9月26日,正在四川老家办事的广东新会中集集装箱有限公司职业哮喘患者袁永正,接到了本村村支书代收的一封快递。看到快递信封上发件人栏内“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字样,袁永正直犯嘀咕,犹豫了半天不敢拆封。最后,袁永正拨通了代理律师电话,在律师的指导下,袁永正打开了快递,原来是江门市检察院寄来的一份告知文书,而该文书所针对的,则是此前已经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审结的袁永正诉新会中集职业病损害赔偿案。因再审判决明确支持了袁永正所提民事赔偿请求五十余万元,用人单位新会中集不服该判决,向江门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经过审理,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最终决定不予支持新会中集的监督申请。
       至此,袁永正所主张的职业病人民事赔偿已最终获得司法支持和确认。而经由本案,江门地区司法机关已完全确立了对职业病人民事赔偿请求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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