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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岗劳动仲裁庭:不刁难会死人吗?

2013-8-22 18:13| 发布者: 管律师| 查看: 991| 评论: 0

摘要: 今天为老沈小何的尘肺病赔偿案件去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凤岗劳动仲裁庭立案,立案无数,这次可谓被无理要求得最多的一次。老沈小何是东莞市凤岗镇怡安工业区一家五金厂的老员工,不幸患上尘肺,小何先发现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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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为老沈小何的尘肺病赔偿案件去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凤岗劳动仲裁庭立案,立案无数,这次可谓被无理要求得最多的一次。
老沈小何是东莞市凤岗镇怡安工业区一家五金厂的老员工,不幸患上尘肺,小何先发现症状,为一纸诊断,走了半年总算拿到结论:尘肺贰期,伤残四级,公司不仅不为他诊断提供便利,还一直坚持要和他一次性了断,并以此为借口,从去年9月即不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老沈则是因为眼睛被打磨机器弄伤,去医院疗伤时无心地让医生顺便做下CT,一检查才发现肺部大阴影,医生还不敢直接跟他说这是职业病,只是叫他自己去找人瞧瞧,老沈于是相对顺利地拿到职业病诊断结论,和小何一样:尘肺贰期,伤残四级。
昨天下午因要去广州给钜东厂振动病患者立案,于是让小虎帮着做了老沈小何的立案材料,不过晚上回来查看时,发现有些地方需要修改,于是今早修改,一改就改了三个多小时。老沈小何一大早八点钟就到了律所门外,过程中就一直在办公室陪坐着,等我整材料。我还不止一次地对他俩说:准备功夫花多点,立案时就快了。二人虽等得无奈,也只好附和。
十点半,材料备好,拉上沈何二人上路。龙岗中心城离凤岗镇中心倒并不特别远,中途又刚好经过他二人所在工业区,本想把他们带到路口放下,后来想反正是开车,一起去也好。不成想当事人到场反给自己添了麻烦。
十一点十分到。立案大厅人不多。接待的先是一位美眉,稍后旁边一位壮硕的帅锅也搭着腔“受理”。
美眉人不错,和颜悦色,指出我的材料这这那那的不完善,粗粗统计了下,有如是:
一是先要验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没有身份证原件就不能立案,而老沈没带;
二是我预制的“材料清单”(一式二份)与“证据目录”(一式三份)不合格,应当用该庭统一的收文表格填写,然后每一份证据前均应附一份“证据说明”,便于仲裁庭直接在上面批注意见;
三是社保方面的问题不应出现在申请书中;
四是民事赔偿不应出现在申请书中;
五是两人属同单位同类型,一般应当写在同一份仲裁申请书中;
还有第六,我给二人每人提交了一份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资料打印件原件,美眉说他们不收原件,只收复印件。
听完这么些意见,我感觉非常地哭笑不得,人接连几天没休息好,情绪特别急躁,我担心我要表达意见一不小心会暴发,于是忍了忍,只是很温顺地回了几句:我说我作为律师代理手续是齐备的,当事人不到场并不影响我代理立案,当事人要不到场那怎么验身份证原件呢,我不可能拿着他们的原件来啊;材料清单我还为你们着想清一色电脑打印件,审查起来也很方便啊;仲裁请求是否合适属实体审查,我不同意变更;关于申请书的书写,两人或者多人能合写在一起,当然是好,可至今为止我在其他地方立案都是明确反对这种作法的,而且现在申请书都已写好了能不能不改?至于工商资料,你们不收原件当然好,只是,其他仲裁和法院立案从来只说要原件不要复印件的,你们却刚好反过来了,不好理解。但我愿意配合您的指示,立即返工。
于是返回办公室,困极,饿已不觉得。于是连轴改。到下午一点半,全部材料按照美眉帅锅的要求改好,但申请书我是不准备改了,因为重新制作一套申请书,得把两人的请求并列在一份申请书中,然后再来求和,工作量不大,也不小。而且我实在有点困了也饿了。
下午两点半,再次拉上沈何二人来到凤岗劳仲庭。路上,他二人还在闲聊,说这么听话地改了来,不会再有什么差错了吧,半小时应该可以搞掂。
下午立案大厅来了不少人,都围着或站或坐或蹲地,一看就知道是来投诉求助的。
美眉不在,帅锅接待。他很写意地翻弄着我的装订整齐的案卷,很努力地要从中找出毛病来。终于他开口了:你的仲裁请求中这第三项要改,你其实请求的是工伤待遇差额,不应该写成“损失”。
我有点莫名其妙,但想想损失也罢差额也罢,只当是理解不同,改也可。于是再改。
一旁一直在不断指点的一位和我一样的“眼镜”拿过材料,说,上午不是说了么,申请书要写在一起的。
我说你们上午只是“建议”写一起,没作硬性规定啊,我这边都弄好了,再改比较不方便。
“眼镜”冷冷地冒一句:那随你,不过,你要分开写,我们到时安排开庭就有可能是分两次开庭的。
我说:你什么意思?“有可能”是什么意思?多个人的案件,我以前合到一起写你们仲裁不允许,现在我分开写了你们又横竖不同意,你到底想怎么着吧今天?!
我的声音终于没控制住。“眼镜”不悦,连连示意我“冷静”,说他只是善意地提醒,并没有说一定要分开开庭。
我说你少来给我玩文字游戏,你刚才这样讲,“有可能”什么意思?为什么会有可能?和同一个单位发生的争议,同时立案,基本相同的事实,为什么还要“有可能”安排两次开庭?谁给了你们这样的权力?你劳动仲裁难道不是要便民,而是存心要刁难人吗?
“眼镜”再次提示我注意控制情绪,争辩说他根本不是要“刁难”我,说我们素不相识,犯不着特意针对我来刁难,然后又说如果我要较真,那他可以陪我较真,看看我能不能摆出他刁难的事实。
我说好,我讲出来看你们是不是存心在刁难:
执业律师代理立案,手续齐全,为什么还非要核验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当事人回老家了不在这里怎么办?不给立案吗?谁的规定?
“眼镜”说之前他们曾碰到有律师仿冒当事人签字做材料欺骗立案。我说你对你说的话要负责,如果真有你讲的这种情况,那你完全可以当场打律协和司法局的投诉电话,甚至可以报警,控告这样的律师诈骗,而这样的后果对执业律师将是极其严重的,本律师绝不敢,我相信一般的负责任的律师也绝不敢。但就算你讲的属实,你们也不应该因为这种偶尔的违规就让所有的立案人都得提供当事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就象我虽然今天被你们刁难了,我也不可能今后见到劳动仲裁员就说你们仲裁专爱刁难人吧!
我接着说,我辛辛苦苦电脑制作了规范的材料清单、证据目录和说明,为什么你们非要我按你们的表格重做?
“眼镜”居然说,我上午没有一定要你这样重做啊。我说你就在放屁,上午讲过的话都不算了是吧,那这样你以后用屁眼来开腔好了!
仲裁申请书明明是两个人的,而且关键我都已经准备好了,你非要我合并起来写一份,要求分开的是你们仲裁,要求合并的也是你们仲裁,你们劳动仲裁到底还有没有规矩?还是说这种合并写就是你凤岗仲裁庭的要求?不然,我在麻涌、长安、石龙和东莞市以及深圳广州江门广东其他地方劳动仲裁立案开庭,怎么从来就没有这种荒唐的要求呢?
“眼镜”说,这确实是我们凤岗仲裁庭的要求,目的也是为了方便审理。
我说什么都是按你凤岗仲裁庭的要求来,而且你这里那么多要求都和其他地方格格不入,你这里还是中国地儿吗?我要是一开始就没准备申请材料,你让我合并写我当然双手赞成,可我现在全部都准备妥了你让我重新整,你还说这是为了方便我而不是有意刁难?扯吧!
“眼镜”依然冷静,说请你不要激动,我有跟你说过我一定要你合并写了吗?我有讲过一定会把这两个案件分开审理吗?我这不过是尽我的告知义务,把各种可能性都讲明给你听嘛。
我说你继续卖弄吧,你要提示风险讲可能性,为啥一开始不讲,而专拣申请书合并问题时讲,而且,我就不明白你从哪里翻腾出来分开审理的“可能性”的,这两个案件如此相关,有什么理由还要分开审理?还要“有可能”?根本就不应当,毫无可能!“有可能”就表示有问题!
“眼镜”最后说,我现在基本上可以明确地讲,你这两个案件是不会分开审理的了,但我讲的“有可能”并没有错。你我都是搞法律的,相互尊重嘛。
我说你有权力决定分不分开审,但我也会盯死你们的动作,那咱们就走着瞧好了。我想我已经够尊重你们了,我大老远从深圳过来,听了你们的无理要求,午休午餐都废了,就为配合你们,不是我认可你们的无理,就只为了尽量尊重你配合你,可你们尊重过我吗?尊重过这里来办事的当事人了吗?没错,尊重是相互的,你们要继续这样刁难,那就谈不上相互尊重!(201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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